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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双年教师晒540元的工资让谁脸红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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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双年:教师晒540元的工资,让谁脸红?


48岁的三原县女教师李瑛在学校工作了29年,至今工资只有540元。对此,三原县教育局有关人员解释,经过核实,李瑛没有编制,并不是正式教师。(1月13日中国江苏) 这真是不曝不知道,一曝吓一跳,如今居然还有教师每月只能领到540元的工资,如果说这是低保人员每月的补助费,可能会有人信,要是说每月辛勤工作的小学教师,打死都不会有人相信。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,陕西省2013年最差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870元(2012年12月23日陕西),也就是说李瑛辛辛苦苦工作一月,拿到的工资还没有陕西省的最低工标准高。比起李瑛所在地三原县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050元,也就一半多一点。这是怎样的一种悲情! 如果说李瑛不符合一名小学教师的标准,她获得了小学教师资格,说其工作不努力,她数次荣获教学质量先进个人和优秀教师及优秀班主任称号,又有29年教龄,为什么工资只有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半,这样的情况确实令人费解。 540元的工资6年没变,有关部门的解释是没有编制,没有编制岂能成为违法的理由。无论是从《劳动法》规定的同工同酬,还是执行最低工资标准,给李瑛每月只发540元的工资都是违法行为。出现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,有关部门有法不依,这也是老百姓常说的,“县官不如现管”,国法再大离百姓太远。 问题的曝露是李瑛自己在上发贴曝光的,如果李瑛还是选择做“沉默的大多数”,自己不想办法寻求“突围”,那么,不知道她还要在低工资的困境中徘徊多久。 现在人们要追问的是,为什么反映这一问题的是李瑛而不是有关部门,职能部门6年期间都在干了些什么?是否存在尸位素餐和失职渎职的问题?谁应该为此担责?如果有关部门用“会哭的孩子有奶吃”的方法解决问题,只怕像李瑛这样的老实人永无出头之日。 和其他教师干一样的工作,却拿着别人六分之一的工资,这既是对李瑛的不公,更是对有关部门的羞辱。现在需要有关部门反思的是,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一结果,如果不从制度上加以防范,靠李瑛个人去单打独斗,无异于螳臂当车。 要使李瑛们不再哭泣,除了落实国家的相关*策外,更重要的是组织部门要发挥作用,各司其职,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,如果有关部门还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,那么李瑛式的悲剧还会重演。 郭双年


:罗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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